女老師來送喜帖,她一臉散發幸福微光的樣子,我問她你想要幸福多久,她困惑了。 我接著說,結婚之前,一定要寫好離婚條件。她冏了。
這是我給女老師結婚前的忠告:寫好離婚條件,就不會離婚,即使分手也會是happy ending。 沒有寫,一旦起爭執,就會出現:「早知道我就不會……」的語言,千金難買早知道!
我跟女老師說,我講得很現實、殘酷,但是善意的提醒,或許會有幫助。 你把你的條件白紙黑字寫清楚,雙方都會在這些條件裡面,找到相處之道,而且知道結果是什麼。 即使有出軌的犯意,也只能加倍小心,畢竟要不被發現還真不容易;有的人就真的不想了、或者不願意惹麻煩而作罷。
我在工作坊的兩個學員,想要合夥做生意,起先我反對,因為看過太多情投意合的夥伴,面對現實環境卻因信念價值觀不同而反目成仇。 他們聽到我這樣說,聰明的反問,如果真想合創一個新品牌,要怎麼做?我建議要先把「拆夥條件」擬出來。 兩人花了三個星期才寫出拆夥條件。 拿來比對一看,有六條是一樣的,有四條不一樣,就透過對話創造了一份雙方都清楚理解的分手條件。